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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熔非织造布后处理的处理液配制步骤和要求[复制链接]
纺熔非织造布进行产品后处理时,一般都要配制处理液,即用清洁的水(软水)将浓度较高的处理剂(油剂或乳化剂)稀释为后处理工艺所需浓度的处理液。
配制后处理液时,要根据后处理剂的特性选择清洁的稀释用水,有的产品对水温是有限制的,因为水温太高时会影响后处理剂的质量。在将浓度较高的后处理剂(油剂或乳化剂)稀释为后处理工艺所需浓度的处理液时,一般要遵循以下的步骤和要求:
01、后处理剂一般是用密封容器灌装,在使用前应检查、并确认其牌号、规格、质量符合要求。
02、在将容器中的后处理剂倒出之前,要将其轻轻搅拌均匀。注意避免使用强烈的高速搅拌,以免损坏后处理剂 。
03、在20~25℃的温度下,一边搅拌、一边将后处理剂加入洁净的软水中,水温要控制在≤25℃的范围,而后处理剂的温度要与水温接近,但不能比水温低。
04、要保持所用容器及设备的清洁,避免发生污染及滋生细菌。
05、所用容器及设备、工具、被处理的材料都不能含有不兼容的成分,如含有硅成分。
06、配置的后处理液要随配随用,避免储存大量已稀释的溶液,在加工过程中,用过的后处理液可以循环使用 。
07、本次未使用完的后处理液,只要没有变质,可以留在下次再使用,但应尽量减少余量,而且不能与原装后处理剂混合,在存放时还要标明其实际浓度。
08、未使用过的原装后处理剂要保持在密封状态存放。按说明书要求,原装后处理剂不能在温度高于45℃,或低于5℃的环境中储存,在20℃的条件下,可以稳定存放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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