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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放大招!经营困难民企可延期缴税

中国纺织经济信息网  |  2018-11-20 07:00:06


  驰援民企的步伐没有停。11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将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放在首要位置,要依法依规执行好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利息收入及担保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收入免征增值税等主要惠及民营企业的优惠政策。


而在政策支持下,民企融资或已有所放松。


十大关键点


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来看,下一步减税降费将从这些方面发力:

1、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各级税务机关要坚决贯彻依法征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政策。

2、税务总局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费率等建议,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3、税务总局要配合有关部门抓紧研究提出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的建议。

4、进一步清理税务证明事项和精简涉税资料报送。2018年底前,税务总局再取消20项涉税证明事项。2019年,对民营企业等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再精简25%以上。

5、各级税务机关要持续更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2018年底前,实现5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2019年底前,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

6、按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的纳税时间标准,在上年度已较大幅度压缩的基础上,2018年再压缩10%以上,并持续推进为民营企业等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提速工作。

7、丰富多元化缴退库方式,税务总局积极研究推动通过第三方非银行支付机构缴纳税费,为从事个体经营的民营纳税人办理缴款提供便利;尽快推进税收电子退库全联网、全覆盖。

8、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进一步落实好与110个国家和地区签署的税收协定,积极与主要投资地国家和地区开展税收协定谈签,通过税收协定帮助“走出去”民营企业降低在投资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税收负担,提高税收争议解决质效,避免重复征税。

9、依法为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民营企业,税务机关要通过依法办理税款延期缴纳等方式,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10、积极支持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积极培育民营企业新兴经济增长点,大力支持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减税降负,推出真金白银“硬举措”


11月1日,习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民营经济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其中“五”指的就是民营企业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民营企业是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发挥减税政策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税务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

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通知》将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放在首要位置,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坚决贯彻依法征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政策,对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民营企业与其他纳税人一律平等对待。

“一直以来,税务部门都坚持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今年前三季度,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小微企业共享受减税1437亿元,同比增长41.3%。”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黄运介绍,《通知》明确,各级税务机关要依法依规执行好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主要惠及民营企业的优惠政策,确保民营企业应享尽享。

稳定社会保险费缴费方式。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对于民营企业普遍关心的社保费负担问题,《通知》进一步明确,税务总局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费率等建议,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积极研究提出减税政策建议。在落实好现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如何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负力度,让减税政策更加“解渴”,同样是税务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

对此,《通知》指出,税务总局将配合有关部门抓紧研究提出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的建议,统筹提出解决税制改革和推进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建议;并且要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对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进行完善。

“我们还将进一步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力度,做到系统辅导与专题辅导相结合,动态编写、修订和发布《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及分类别的税收优惠指引,帮助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广大纳税人熟悉掌握、用足用好相关优惠政策。”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孙玉山介绍。


精准帮扶,健全纾困解难“暖机制”


当前一些民营企业遇到市场、融资等方面的现实问题,《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构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精准帮扶,助力民营企业纾困解难。

听需问难出实招。为进一步畅通税企沟通渠道,《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会同工商联和协会商会等,经常性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面对面征询民营企业意见。

“《通知》的一大亮点,就是要求建立中小企业跨区域涉税诉求受理和解决机制,在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明确专门部门,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受理和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跨区域税收执法标准不统一、政策执行口径不一致等问题。”北京君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继泉认为,这对民营企业来说是个重大利好。

“《通知》明确,各级税务机关要对纳税信用良好、生产经营困难的民营企业,进一步研究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税收帮扶措施,并积极推动纳入地方政府的统筹安排中。”饶立新说,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民营企业,要通过依法办理税款延期缴纳等方式,积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此外,为切实保障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通知》强调要根据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合理确定增值税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切实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票,严禁在发票领用中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限制,除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停供发票。

助力解决融资难题。资金就像人体的血液,为企业的发展带来生机和活力。针对当前不少民营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问题,《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联合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深入开展“银税互动”活动,并由“线下”向“线上”拓展,鼓励和推动银行依托纳税信用创新信贷产品,深化税务、银行信息互通,缓解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政策暖冬


在11月1日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从中央到地方各层面的政策相继出台,预示着未来对民企的支持力度有所增强。

1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通知提出,要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人社部等要抓紧制定出台降低社保费率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同日,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接受专访时表示,初步考虑对民营企业的贷款要实现“一二五”的目标,即在新增的公司类贷款中,大型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不低于1/3,中小型银行不低于2/3,争取三年以后,银行业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不低于50%。

11月6日,央行行长易纲表示,针对民企、小微企业融资难将采用信贷、发债、股权融资“三支箭”政策组合,支持民营企业拓宽融资途径,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

其中,“第一支箭”是将进一步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试点范围,帮助更多民营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获得融资;第二支箭是信贷支持,也就是综合运用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增加信贷投放;“第三支箭”是研究设立民营企业股权融资支持工具,为出现资金困难的民营企业提供阶段性的股权融资支持。

9月以来,新出台的各项支持政策进一步向民营经济领域聚集,节奏显著加快,推动层级越来越高,各方面逐渐形成合力,而化解民企融资困境、纾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是主要着力点。

据不完全统计,从10月19日资金,相关部门通过多种方式表达对民企发展的支持,并推出扩大再贷款再贴现、设立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创设专项资管计划、鼓励机构发行专项公司债、加快信贷投放等多项举措。

证监会表示,组织交易所债券市场启动了信用保护工具试点,探索通过信用增进工具减少投资者购买民营企业债券的顾虑,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首批已推出四单民营企业信用保护合约,涉及3家非上市民营企业和1家上市民营企业。

工信部部长苗圩介绍,工信部将进一步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作用,带动地方和社会资金扩大小微企业股权融资规模,为更多创新型中小企业拓展直接融资渠道。同时,推动研究出台防止大企业拖欠小微企业款项的行政法规。


民企之困


2018年上半年以来,外部环境变化剧烈,国内经济增速逐渐放缓,在经济周期下行的大背景下,民营企业经营遇到了不小的困难。

根据东北证券研报显示,一是民营企业的经营状况出现一定程度的恶化,民营企业利润以及收入绝对数额计算得到的增速和统计局公布的增速出现背离,反映出不少民营企业正在离场,亏损企业增多,但市场出清速度太快并不利于经济稳定发展。

二是民营企业的融资情况出现困难,表现在信用利差持续走高,目前已达到360BP,超过了2011年下半年的峰值。

三是上市民企大规模的股权质押面临平仓风险,目前A股全市场3558只股票质押市值约在4.55万亿元左右,其中大股东质押市值在2.6万亿元左右。2177家民企股票质押市值约在3.4万亿元左右,其中大股东质押市值约为2.13万亿元左右。

民企融资问题是造成民企经营困境的主要原因之一,分别涉及“难”和“贵”两方面。

东北证券研究发现,当前民企的盈利能力虽不及2012年,但融资成本却更贵,这是此轮债务“违约潮”的主要原因,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去杠杆环境下国企部门对民企部门的融资挤兑。

东北证券用4年期中票到期收益率来表示国企融资成本。目前,国企融资成本与2012年相当,约为5.5%,民企利差则较2012年高出了近0.3个百分点,也就是说,当前的民企融资成本较之2012年更贵了。与之相反的是,2012年名义GDP增速中枢在10.5%附近,而2018年二季度时名义GDP增速仅为9.98%,较2012年低了近0.5个百分点。两者合计相差0.8个百分点,再考虑到方差作用下尾部风险进一步放大,近期的民企债务违约呈现井喷实属情理之中。


今年民企发债规模


在政策支持下,后期民企发债有望活跃。截至11月19日,民企总体发债规模并不是很小。WIND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民企在银行间和交易所共发行了1445只债券,主要包括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中期票据、短融、定向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各种类型。预计发行规模为8322.44亿元,而实际发行了8676.87亿元,此外还有部分正在发行中,还未公布发行规模,实际发行金额会更大一些。

从发债类型上看,今年以来民企发行的ABS规模最大,数量最多。合计发行了654只,募资3317.6亿元。紧随其后是短期融资劵,共发行314只,实现融资2025.5亿元。此外公司债、中期票据等发行规模也不小,而民企中企业债发行最少,仅有15亿元,几乎可以忽略。如下图:

进一步细分到民企上市公司来看,WIND数据显示,今年143家上市公司共发行了341只债券,合计募资2507.04亿元,整体规模也不小。其中金额最大的是康美药业,今年共发行了13只债券,涉及公司债、中票和短融,累计发行182.5亿元。此外还有新城控股、华夏幸福和比亚迪)等发债融资均超过100亿元。

发行数量上,今年共有85家上市公司只发行了1只债券,平均发债规模为5.95亿元。而剩余58家发行2只及以上债券的上市公司,平均发债规模达34.5亿元。可见各家发债规模差距巨大,龙头企业融资活跃。


民企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情况民企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情况


股权融资方面,上市公司主要通过新股IPO、增发和配股三种方式进行融资。WIND数据显示,今年共有219只个股成功完成股权融资,共募资3739.95亿元,规模不小。其中新股合计募资516.22亿元,而增发完成3103.55亿元规模最大,此外还有规模较小的配股融资共实施了120.18亿。可见民营上市公司股权融资主要集中在增发上,若没有再融资新规的限制,其规模有望更大。

综上来看,对比民企上市公司发债融资和股权融资,股权融资依然是大于同期的各类债券融资。今年以来股权融资大于发债融资1000多亿,但两者差距已经在缩小了。在政策支持下,优质民企发行债券有望出现较大的改善,发债融资规模有望大幅增长。早期股权融资独大的局面或被取代,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有望并驾齐驱,值得关注。

(来源: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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